报告|《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公众监督现状观察报告》
近年来,柴油货车尾气排放造成的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虽然柴油货车的保有量低(保有量一般指登记的车辆),但其污染排放量却不容小觑。《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0)》显示,2019年,柴油货车排放了所有机动车污染总量中83.78%的颗粒物(PM)和76.38%的氮氧化物(NOx)。
而重型柴油货车,则是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量的主要贡献者,成为移动源污染治理的重要领域。

图:进出企业的重型柴油货车©绿领环保
鉴于柴油货车数量大、流动性强、活动区域广的特点,河北省作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的重点区域之一,寻求重型柴油货车污染减排新模式,于2019年8月提出将“自有或日使用重型柴油车10辆次及以上的企业”列为重点用车单位,要求进出单位的重型货车需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实现监督主体由“车辆”到“用车单位”的转变,以此实现对重型柴油货车的集中监管。
2020年8月-2021年4月,天津绿领环保组织选取河北省唐山市、邯郸市、邢台市和沧州市重型柴油货车较为集中的钢铁和煤电行业,对33家重点用车单位开展了实地调研,并通过环保举报、政府沟通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到政府部门对重点用车单位使用达标重型柴油货车的环保监管状况,以及公众开展监督存在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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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调研发现,重点用车单位在环保达标用车方面仍存在公众监督渠道不畅通、监管设施未规范使用等问题。
尤其在公众监督渠道方面,由于全国机动车环境管理信息平台查询门槛高,以及企业实时显示排放标准的电子显示屏安装率低,公众难以直接查看重型柴油货车的尾气排放标准;同时,公众也很难判断重点用车单位安装的门禁系统是否能有效拦截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的重型货车。

图:重点用车单位在货车出入口安装的门禁系统©绿领环保
此外,我们亦了解到,邯郸市相较于其他调研城市,在重点用车单位重型柴油货车监管方面的工作更为严格,监管机制更为完善,可供河北省各市及其他柴油货车治理重点区域参考和借鉴。
针对调研发现的重点用车单位重型柴油货车监管中现存的问题,我们建议河北省及河北省各市的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生态环境部门:
● 加快完善重型柴油货车监管手段的建设,畅通社会公众的监督渠道:
加快搭建区域内重点用车单位在用重型货车的数据监管平台,明确重点用车单位门禁系统的建设要求,推进并确保每一家重点用车单位的门禁系统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平台联网,对重点用车单位的重型柴油货车使用情况开展有效监管;
将安装显示屏作为门禁建设或升级的要求,督促重点用车单位在所有货车出入口处均安装电子显示屏,公开进出厂重型货车的排放标准信息,便于社会公众监督企业使用达标重型柴油货车和运行门禁系统的情况;
考虑提供便捷的公众查询渠道,在保障车主与车辆隐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让公众通过重型货车的车牌号即可查询车辆的排放标准信息,降低公众查询和监督进出厂重型货车排放标准的门槛。
● 促进区域之间重型货车环境数据共享,加强对重点用车单位的 环保用车监管力度:
促进河北省各地市之间的重型柴油货车监管平台进行环境数据共享,即在A地已登记过的重型货车,前往B地时可以不用再重复登记,实现对重点用车单位重型柴油货车的区域联合治理,提高治理效率;
督促重点用车单位规范使用门禁系统,严格遵守一杆一车原则,不让拦车杆成为摆设,在识别出车辆信息前不提前抬杆,发挥门禁系统对重型货车的管控作用。同时,在现行门禁系统无法起到联网管控进出厂重型柴油货车作用时,应督促重点用车单位对进入厂区的重型柴油货车进行人工登记,并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车辆登记的记录;
全面排查区域内“自有或日使用 10 辆以上重型柴油车”的重点用车单位,避免重点用车单位的疏漏,并及时公开、更新重点用车单位名单,以保证通过重点用车单位进行重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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