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河北柴油货车污染监管存漏洞,社会参与监督困难重重

更新时间:2020-12-01
作者:环境巡护员在行动
随着近期污染天数增多,使空气污染问题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热点。

2020年8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移动源管理年报(2020)》表明,车辆、工程机械、船舶排放等移动源污染已成为我国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而在所有车辆产生的空气污染中,雾霾主要成分——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的主要来源是柴油货车

 

图:道路上的柴油货车©绿领环保,摄/森森

 

2018年,我国汽车保有量达2.4亿辆,而仅占汽车保有量7.9%的柴油货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却达到了所有汽车排放总量的60%和84.6%[1]

 

重型柴油货车,则是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量的主要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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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与其他柴油货车相比,重型柴油货车的污染物排放量贡献率最高。数据来源:《中国移动源管理年报(2020)》

 

柴油货车尾气污染不仅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对人体健康也有较大危害

 

2012年,柴油机尾气被世界卫生组织认定为致癌物,世卫组织下属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发现,柴油机尾气是导致肺癌的原因之一。而柴油机尾气中含有的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容易对人体呼吸道系统造成损伤,引发支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加强对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控制,对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至关重要。

 

柴油货车监管存在的挑战

 

作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区域,河北省为有效削减重型柴油车排放的大气污染物,2019年8月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型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的若干措施》等多项管控政策。

 

针对车辆“活动范围大、覆盖范围广、难以监督”等问题,河北省将日使用重型柴油车10辆次及以上的“重点用车单位”纳入监管范围,如常见的钢铁厂等不同工业企业、车队;并规定这些“重点用车单位”应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阶段的柴油车或清洁能源、新能源车(淘汰国三和国四排放阶段的柴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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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道路上的柴油货车,摄/森森 ©绿领环保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的数据显示,河北省重点用车单位共计2679家,根据车辆使用辆次计算,使用国三和国四排放阶段的车辆辆次占比高达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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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河北省重点用车单位不同排放阶段运输车辆的使用辆次占比[2]

 

以一家重点用车单位日使用车辆100辆次为例,如果全部使用国三排放阶段重型柴油车,每年要比全部使用国五阶段重型柴油车多排放氮氧化物18.2吨[3],相当于1784辆普通汽车一年的排放量(根据《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0)》提供数据计算,仅供参考)

 

因此,监督重点用车单位是否能依照规定使用排放达标的柴油货车变得十分重要。

 

而在当前重型柴油货车亟待监管的形势下,绿领环保组织实地调研发现,不少河北重点用车单位依然未被监管到位,柴油货车污染监管同样需要社会参与。

 

柴油车污染 公众监督难

 

国务院、生态环境部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柴油车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多份重要文件,均鼓励公众参与到空气污染的监督中来。

 

但如何监督污染排放不达标的柴油货车?社会组织及公众似乎并没有参与路径,困难重重,个中难点细数如下


难点1: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不透明


 

为规范管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重点用车单位环保达标用车公开承诺书》(以下简称《公开承诺书》),规定省内各地市指导、帮扶辖区内重点用车单位,于2020年2月20日前完成签订并向社会公开进行承诺。

 

然而,绿领环保调查员却无法在河北省部分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官网、企业官网等公开渠道找到应向社会公开的《公开承诺书》,如:唐山市丰南区与曹妃甸区、邯郸市涉县与峰峰矿区官网均无法查询到重点用车单位名录与《公开承诺书》。

 

难点2:企业执行承诺不到位

 

根据《公开承诺书》第五条规定,重点用车单位应安装电子门禁系统并确保正常使用。进出单位放行的车辆均应做到“一车一杆”,识别并记录完整,以有效避免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进入厂区。

 

2020年10月,绿领调查员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唐山市重点用车单位的电子门禁系统使用情况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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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门禁系统对于无法识别车牌号的车辆依旧放行 ©绿领环保

 

在调研的7家钢铁厂和热电厂中,有4家未正常使用电子门禁装置。其中,3家未对运输车辆进行核验,一次抬杆允许多辆货车进入厂区;另外1家单位的门禁系统对于无法识别车牌号的运输车辆依旧放行。

 

以上情况均明显违反了《公开承诺书》要求,暴露出部分重点用车单位并未按要求执行承诺的问题。


难点3:公众监督机制不完善


 

虽然目前河北省的重型柴油货车监管政策十分严格,但在政策落地实施的过程中,重点用车单位对于重型柴油货车的管理依然存在问题。

 

同时,公众难以判断一辆重型柴油货车是否排放超标,更无法对使用超标排放车辆的重点用车单位进行监督和举报。

 

一般来说,判断一辆重型柴油货车是否排放超标的方法大致分为三种:观察车辆排放尾气颜色、使用尾气检测装置和查询车辆排放信息。

 

其中观察柴油货车排放尾气的方式仅针对于排放黑烟的车辆有效,但是大多数超标排放的车辆尾气是没有颜色的;而使用尾气检测装置检测,则需要购买昂贵的检测仪器,更多是交通、环境等部门进行执法检查使用,并不适合公众参与。

 

网络黑烟图

图:道路上的黑烟车,图源网络

 

查询车辆排放信息的方式是指,通过政府部门搭建的官网进行查询。调查员10月曾向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申请信息公开,希望提供公众可以查询柴油货车排放标准的渠道,收到答复称“生态环境部在机动车环保网已开通全国统一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公众查询渠道”。

 

调查员发现,使用该渠道查询需要提供车辆发动机编号后6位和VIN编号,而这两个号码均属于车辆的隐私信息,公众无法得知这两个数据,也就不能了解和查询货车的环保排放标准,最后导致根本无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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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唐山市某钢铁企业,货车出入口未按照规定安装电子门禁系统 ©绿领环保

 

政府信息公开不透明、企业执行承诺不到位、公众监督机制不完善制约了原本设置的重型柴油货车大幅减排“紧箍咒”的效力。

 

绿领环保对柴油货车公众监督的建议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重点用车单位环保达标用车公开承诺书》是非常切合目前河北省重型柴油车治理情况的,但是一条好的环境政策的实施不能离开公众的监督。因此,绿领环保建议:

 

(1)搭建网络平台,畅通公众监督。希望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针对重点用车单位在用柴油货车的监管信息,开通车辆排放标准的公众查询渠道。使公众通过输入车牌号信息,就可以查询该车辆排放标准,而不显示其他信息,在保证车辆和车主隐私信息的同时,也保障了公众可行的参与环境监督的权利。

 

(2)完善电子监控,加强企业监管。建议各地市生态环境局督促辖区内的重点用车单位安装使用电子监控系统,加强监管,定时对电子监控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做到“一杆一车”,全程监控,严禁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进出厂区,杜绝“一杆多车”现象。

 

(3)建立互动机制,推进构建环境治理体系。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应建立健全与公众、社会组织等的沟通反馈渠道和互动机制,打开窗口,创造条件,集思广益,响应中共中央及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重要文件,让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到污染治理攻坚战计划中来,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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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秦皇岛港集团已安装显示车辆排放标准信息的LED显示屏,便于公众监督,摄/森森 ©绿领环保

 

河北省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核心区之一,对于柴油货车的污染排放控制已处于国内前列,且对于柴油货车监管方法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索。

 

希望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等主管部门可以完善政策制度,严格规范执行,畅通公众监督渠道,从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

 

参考资料

[1] 生态环境部. (2019). 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19).

[2]、[3]河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我省与重点用车单位签订环保达标用车公开承诺书 重型车须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N].河北日报,2020-03-03(06).

from http://hbepb.hebei.gov.cn/xwzx/mtbb/202003/t20200303_91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