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联署】查处天津泰达威立雅污水处理厂检测和出水违规

更新时间:2014-06-25
作者:朱清


申请人:朱清

性别:男

籍贯*****

出生日期:*****

职务:天津绿领环保组织 水检测项目负责人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被申请人: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号

邮 编:100037

电 话:010-51555062

法人代表:刘长根


申请事项:

一、请求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调查天津泰达威立雅污水处理厂在检测上违规,出水水质长期不达标,污染渤海的问题。

二、请求调查泰达威立雅接收远远超过入厂标准的企业废水,涉嫌既向企业收费,又从政府获取污水处理费的违规问题。

三、请求调查唐山恒天然涉嫌污染物转移,超标排放,与环评不符的问题。


事实和理由:

一、事件背景:

天津泰达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前身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是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1998年7月16日动工兴建,1999年12月6日竣工投运,设计能力为日处理污水10万吨,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 2007年6月22日,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威立雅水务中国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合同,组建天津泰达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其中泰达控股公司(简称“中方”)占总投资的51%,威立雅水务中国有限公司(简称“法方”)占总投资的49%,自7月1日起,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合作运营管理。


二、事件主要相关方:

1.天津泰达威立雅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威立雅”。

2.外水企业:主要指以“唐山恒天然牧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然”)为代表的(还有天津本地的“外水企业”),本不属“威立雅”处理范围的送水企业。


三、事情主要问题总结:

1.通过接收“外水企业”送水,日常运营者“法方”收取企业污水处理费,同时,因为所有的送水在接水口统一走“流量计”,并按照处理总额,国家发放污水处理补贴。“法方”接收“外水企业”送水,涉嫌通过私收外水,赚取国家补贴。

2.“外水企业”送水,导致出水不达标。比如唐山恒天然送水 COD为 5000mg/L左右,超出接水标准十倍。

3.水质检测方法的问题。

因历史原因,滨海新区污水中“氯化物”超过 1000mg/L,滨海新区环保局与“威立雅”一同去市环保局协商,之后一直默认采用“低浓度的重铬酸钾法”进行COD检测。在2011年之后,水中氯化物含量下降到700mg/L(氯化物一直在逐年下降,现氯化物已经为500mg/L左右),但依然沿用此方法,结果COD的检测结果一直显示正常。

4.大量接收“外水”后,产生问题还包括:脱水后污泥含水率超标,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


综上,申请人请求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一、调查天津泰达威立雅污水处理厂在检测上违规,出水水质长期不达标,污染渤海的问题。

二、请求调查泰达威立雅接收远远超过入厂标准的企业废水,涉嫌既向企业收费,又从政府获取污水处理费的违规问题。

三、请求调查唐山恒天然涉嫌污染物转移,超标排放,与环评不符的问题。



申请人: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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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