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河北清河县:以点带面排查322个村庄,建设湿地、养鱼垂钓、风光发电多措并举治理纳污坑塘
2月9日,清河县主管环保副县长、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和县委宣传部、网信办等一行6人曾专门来访,向调查员反馈文章中7个问题的调查情况和整治进展。
3-4月,清河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提供了两份详细的情况说明,报告显示所有坑塘问题都得到了有效解决。
9月中旬,调查员再次前往当地,回访了解20多个环境问题的现状,并向清河县生态环境分局反馈了现场回访的情况。
调查员逐一走访后发现,部分坑塘环境维持良好,部分坑塘则存在垃圾反弹问题,或与汛期频繁降雨导致清运工作难度加大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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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炉镇
3月2日,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提供的《清河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绿领环保反映清河县农村污染坑塘及垃圾清运等问题的情况说明》(下称情况说明报告1)显示,经核实,刘保庄村南两处坑塘实际为一处,是 2022 年刘保庄村委会在坑塘中间位置进行了土方断开;经水质检测,未达到农村黑臭水体判定限值。
关于农村黑臭水体的水质监测指标阈值,在2019年11月生态环境部编制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中有明确规定,透明度<25cm、溶解氧<2mg/L、氨氮>15mg/L。
根据情况说明报告1,经核实,该坑塘周边无涉水工业企业和养殖户,周边无污水排放口及管道;经水质检测,未达到农村黑臭水体判定限值。
根据情况说明报告1,经核实,该坑塘面积约 20 平方米,经水质检测,未达到农村黑臭水体判定限值。
调查员向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了解到,该坑塘水体颜色呈黑色或与近期高强度降雨不断冲刷有关,经初步检测,不属于农村黑臭水体。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告诉调查员,该坑塘的归属尚存争议,坑塘周边系村民私设的垃圾投放点,目前已被取缔。
因季节改变,植被变化较大,调查员无法通过此前的路线近距离观察该坑塘现状,仅能将摄像机高举至围挡上方进行拍摄。
调查员向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了解到该坑塘数量较多的固废系建筑装修用的聚氨酯密封胶外壳。
4月6日,副局长提供的《清河县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绿领环保反映 22 个农村坑塘及垃圾问题的情况说明》(下称情况说明报告2)显示,县生态环境分局安排执法人员通过走访群众等方式对垃圾倾倒者进行追查,由于该坑塘距离村庄较远,未能取得有价值线索,未找到倾倒者。
根据情况说明报告2,经核实,该坑塘水体为雨水,坡面有少量垃圾为生活垃圾。经水质检测,未达到农村黑臭水体判定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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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坊镇
根据情况说明报告1,经水质检测,未达到农村黑臭水体判定限值。
根据情况说明报告2,经核实,排水口位于大田庄村西 300 米清临渠东侧,2000 年左右修建,目前已废弃多年,排水口周边垃圾主要为废旧衣物和少量生活垃圾。经水质检测,未达到农村黑臭水体判定限值。油坊镇人民政府已组织人员清理了周边垃圾,动用铲车封堵了废弃排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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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营镇
根据情况说明报告1,经核实,该坑塘东侧岸边存有少量生活垃圾,西南侧 有约 5平方米滤芯纸边角料,为该村个体户加工产生。经水质检测,未达到农村黑臭水体判定限值。
根据情况说明报告2,经核实,该坑塘位于大马屯村东北张屯村西北方向,存水主要为地下水,周边垃圾主要为建筑垃圾。经水质检测,未达到农村黑臭水体判定限值。
对于该坑塘水体颜色异常情况,调查员向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了解到,或与近期高强度降雨不断冲刷有关,经初步检测,不属于农村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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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仙庄镇
根据情况说明报告2,经核实,坑塘西侧存有部分建筑垃圾,北侧有少量生活垃圾。经水质检测,未达到农村黑臭水体判定限值。
根据情况说明报告2,经核实,该点位为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现场存有部分胶管加工下脚料。
根据情况说明报告2,原大型野垃圾场的生活垃圾由村环卫工人进行清理,建筑垃圾由葛仙庄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后转运至清河县恒实建筑垃圾处理厂回收利用。
调查员现场回访时发现,原先的空地现已种满玉米。根据情况说明报告2,经核实,此前空地上随意堆放的系周边村民的毛渣和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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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官庄镇
调查员现场回访时发现,目前坑塘周边已种植了树苗。根据情况说明报告2,县生态环境分局安排执法人员通过调取监控、走访群众等方式,调查工业固废来源,但因时间较久未能查找到倾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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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庄镇
需要说明的是,调查员在针对油坊镇简家那村村南的垃圾干坑、葛仙庄镇西关村西南方向的路边沟垃圾问题、葛仙庄镇东关村村东的垃圾坑塘、经济开发区(王官庄镇大寨村以北)的大型黑色坑塘、连庄镇赵家庄村村西南的黑色垃圾坑塘进行现场回访时,因季节改变,植被变化较大,已无法通过此前的路线近距离观察这5个坑塘的现状。
欢迎居住在附近的村民持续关注这5个坑塘的环境,如出现反弹情况,可以向清河县生态环境分局反映,也可以给绿领环保公众号、微博留言。
现场回访后,调查员专门拜访了清河县生态环境分局。
通过与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和水科科长、谢炉镇副镇长、第三方公司等相关责任人员沟通交流,调查员进一步了解了基层环境管理工作的困难,同时也了解到2月至今,当地开展的系列环境整治工作和多方共同探索出的长效措施等。
9月26日,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提供了《清河县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纳污坑塘及垃圾治理有关情况的工作总结》,其中详细说明了当地在推进坑塘整改工作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以及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出了哪些努力。
图32:工作总结全文
(1)部分坑塘归属有争议;
(2)坑塘面积大、积存垃圾体量大,治理困难;
(3)坑塘数量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成本,而镇村自筹经费存在困难;
(4)村民环保意识待提高;
(5)第三方公司投入资金和人力不足,致使垃圾清运工作质量不稳定。
共出动人员4600余人次,排查322个村庄,检查坑塘、沟渠等点位632处,发现隐患问题49处,主要为垃圾堆存问题,已全部分解各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县生态环境分局3月份聘请第三方技术公司检测排查出的有水坑塘,共检测255个点位,没有发现黑臭水体。
图33: 2月7日,清河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河县农村黑臭水体和垃圾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清河县农村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和《农村坑塘和农村垃圾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和权限等。规定由县人居办牵总,县城管局牵头清理农村垃圾,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牵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生态环境局牵头治理水沟、坑塘、河渠等黑臭水体。各镇村负责宣传村庄清洁要求,监督第三方垃圾清运工作。
(1)2020年以来,申请上级资金先后建设城南、城北两个湿地项目,在治理大型坑塘的基础上,还能处理污水。
图34:县生态环境分局带领调查员实地探访城南湿地 ©绿领环保
(2)2024年起,计划每年增加投入900万元,专门用于清理坑塘周边的垃圾。
(3)对于常年有水的坑塘,引进资金和技术开展养鱼和垂钓项目,目前建成2个。
(4)与第三方公司共同探索,计划在2个坑塘内开展风光电项目,希望将农村纳污坑塘改造为农村休闲小广场和小公园,辅助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和垂钓活动。
图35:调查员与县生态环境分局、第三方公司一块走访拟开展风光电项目的坑塘 ©绿领环保
(5)农业局大力推进水肥一体化项目,利用村边闲散坑塘作为厕所污水沉淀处理池,沉淀物送去县污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肥水按比例通过水肥一体机直接进入田地。
调查员希望清河县可以稳扎稳打的落实上述多项措施办法,早日探索出符合县情的长效管理机制,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同时可以减轻基层人员的管理压力。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希望清河县居民可以积极通过12369环保举报渠道反映身边的污染问题,共同保护家乡的生态环境。
END